名录中,《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简称为《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简称为《汞公约》), 《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简称为《鹿特丹公约》)。关于PFOS/F的部分:
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F):照片成像、半导体器件的光阻剂和防反射涂层、化合物半导体和陶瓷滤芯的刻蚀剂、航空液压油、只用于闭环系统的金属电镀(硬金属电镀)、某些医疗设备(比如乙烯四氟乙烯共聚物(ETFE)层和无线电屏蔽ETFE的生产、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CCD滤色仪)、灭火泡沫的生产和使用
全氟辛基磺酸铵
全氟辛基磺酰氟
全氟辛基磺酸钾
全氟辛基磺酸锂
全氟辛基磺酸二乙醇铵
全氟辛基磺酸二癸二甲基铵
全氟辛基磺酸四乙基胺(铵)
N-乙基全氟辛基磺酰胺
N-甲基全氟辛基磺酰胺
N-乙基-N-(2-羟乙基)全氟辛基磺酰胺
N-(2-羟乙基)-N-甲基全氟辛基磺酰胺
其他全氟辛基磺酸盐
注:
1.“严格限制的化学品”是指因损害健康和环境而被禁止使用,但经授权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仍可使用的化学品
2.“有毒化学品”是指进入环境后通过环境蓄积、生物累积、生物转化或化学反应等方式损害健康和环境,或者通过接触对人体具有严重危害和具有潜在环境危害的化学品